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-云顶国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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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
证券代码:300542        证券简称:新晨科技        公告编号:2017-070

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
       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一、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
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。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康路董事召集并主持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,实到董事7人。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
二、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
1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>的议案》

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。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董事会及董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。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,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。

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》及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》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

表决结果:赞成7票;反对0票;弃权0票。

2、审议通过《关于<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>的议案》

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,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,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

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、李晓枫先生、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判断,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。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的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。

表决结果:赞成7票;反对0票;弃权0票。

3、审议通过《关于云顶国际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》

2017 年5 月10日,财政部修订了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—政府补助》,要求自2017年6 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。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,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,以财政部于2017年5 月10 日修订的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—政府补助》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。经审议,董事会认为: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,变更会计政策,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,能够客观、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,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,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。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。依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本次会计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 

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》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。

公司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、李晓枫先生、罗炜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判断,就此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。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的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。

表决结果:赞成7票;反对0票;弃权0票。

三、备查文件

1、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;

2、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。

       特此公告。

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2017年8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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